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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措确保“十一五”教育规划实施

发布日期:2012-11-04 22:17:51 浏览次数:106

我国“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九”人口覆盖率接近100%。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争取达到8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得到较大发展。构建学习型社会取得阶段性进展。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为确保“十一五”教育规划的实施,各级教育部门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实现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健康成长。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拓展新形势下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端正教育思想,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与美育,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乐动网页版文化活动。提高学校和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着力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中考、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二)着力完成“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任务,推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提高国民素质的战略要求,进一步落实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大力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确保2007年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2006年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质量。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学校教学条件,建设遍及乡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逐步使所有学校均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与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进一步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问题。

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确立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观念,实现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发展思路的根本转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职业院校要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紧密结合生产服务一线对人才的要求,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抓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组织实施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重点建设好200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000个县级职教中心、l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l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是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继续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突出科技创新,培养和造就创新型人才,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使一批高水平大学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进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立高校教学质量评估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良性机制,着力加强原始性创新和集成创新,提高应用研究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继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繁荣和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三)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

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力度,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通过有效的培养培训,使现有教师的素质、能力和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教师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全员聘用制,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对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以新机制、新办法推进各级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高等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一批能够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团队。

(四)深化教育各项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巩固和完善已经建立的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新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探索多种途径发展教育的新模式,促进教育多样化发展。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

进一步推进教育立法工作,努力推进“四修五立”。修改《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现行的教育法律,制定《学位法》、《考试法》、《学校法》、《终身学习法》、《教育投入法》。

不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汉语走向世界的步伐,加强境外“孔子学院”的建设,力争使对外汉语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完善涉外法规,建立对外国教育质量认证体系。 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

(五)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推进和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建设,建立办学规范、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学校管理新制度。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建设,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严格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校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认真清理教育领域的各种不正之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完善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力度,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完善以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家庭贫困学生助学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做好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全、安定、和谐。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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